今天上午在财政部礼堂,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大培训《侵权责任法》,讲课人是著名的侵权责任法律专家,人大教授杨立新。 讲课在上午9点开始,我8点25分就到了会场,竟然找不到一个座位。在随后的一个小时内,礼堂内的座位已经全满,但人却还在不断的往里拥,很快,礼堂里面的两条通道全都站满了人,有些人干脆坐到了舞台前面,面对着几千人的目光也在所不惜。
我站在通道的左侧,很多人身上背着包,手里拿着笔和本不停的记录,后面的人还在不断的往前挤,站着听讲课的滋味很不好受,但听课的人没有一个离开的,各个都贪婪的听着。杨教授的课讲的好,会场不断爆出一阵阵共鸣和笑声,“撒尿的条款”更让人忍俊不住,并牢牢记住。
在立法讨论时,该法第十三条原文是“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一人或数人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讨论休息时,杨教授与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一块在厕所撒尿,杨教授对王胜明说,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而不应该只是一人或数人,王胜明听了连连点头,说:对对对,这条一定要改过来。两人撒完尿从厕所出来,这一条款就这样毫无争议的被确定下来:“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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