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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们办了一个对手的杂志,有点意思吧!

20081210日上午,《方圆律政》杂志社发刊会在中国大饭店大宴会厅举行。来自检察官队伍和律师队伍的精英们汇聚一堂。《方圆律政》杂志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主办,它关注着律师在诉讼和非诉讼中的实战经验、律所管理经验、展现精英律师品味生活,是一个真正的律师刊物。

最早听说《方圆律政》是在今年5月的一个研讨会上,当时《方圆律政》还在试刊,听说这个杂志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主办的,感到十分惊讶,检察院为什么关心律师?为什么要办这样一个律师的杂志?莫非想通过杂志来摸律师的底细?自知这是一个十分好笑和幼稚的猜测,但疑虑始终萦绕在心。这些年来一直在做刑事案件,与很多检察官打过交道,过去与检察官相处还比较好,但近些年来控辩双方之间的关系却有越来越紧张之势,有些案件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在法庭上常常打的狼烟四起,你死我活,对手之间的搏斗有时还会将战火蔓延为私人之间的仇恨。去年1月我在一起二审案件中找了控方证人调查,控方证人推翻了他曾在侦查期间的有罪证词,该证人对我们所做的证言一旦被法庭采纳,被告人必将被宣告无罪。检查官竟然通过法院向我索要证人的住址,然后在证人的住处将带走,接着又从这个证人嘴里拿到一份所谓的翻证是因为“律师威胁了证人”的证词,在二审的法庭上直接指责我和另一个辩护人“涉嫌刑法306条构成伪证罪”,拉开一副不抓辩护人势不罢休的架势。虽然两年过去了,可法庭上的那一幕至今历历在目,每每想起还是惊心动魄、战栗不已。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战火似乎一直在升级,矛盾似乎越来越深。

《方圆律政》的学术顾问名单中有我们大家都熟悉的贺卫方、杨立新等非常前卫的教授,受律师爱戴的刘桂明在会上致辞,律师领军人物田文昌在创刊会上点亮了创刊的摩灯,《方圆律政》确实是检察官办的一部律师的杂志。张本才社长及赵文刚社长在创刊会上的讲话,更使我们相信《方圆律政》创刊的宗旨是展现律政人物的精神世界,见证法律精英的成长与成功,在法律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搭建一个互相交锋、交流和交心的平台,多一份温馨、多一份温暖、多一份理解。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检察官与律师的地位是平等的,法律赋予他们平等的武装,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平等的对抗使法官居中作出公正的判决。在美国,检察官也是律师,他们要成为检察官首先必须成为其所在州的律师协会的成员。美国的律师协会实际上是广义的“律师”的行业组织,检察官也是律师协会的成员,在法庭上是与律师地位平等的“公诉律师”。检察官、律师经常通过各种形式与法官进行交流,共同探讨法律的难点、热点、探讨司法改革、法律人的职业道德规范……。

作为职业律师,我们每天都盼望着中国能真正建立起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人之间能和谐相处,能有平等的机会共同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也许《方圆律政》正是这样一种尝试的起点,也许有一天检察官真的成了“公诉律师”,大家不要忘记,今天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

(作者张燕生,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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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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