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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48期上的文章,与另一篇文章《维权之路为何通往牢狱之灾》同时发表。我曾转载在新浪博客上,后被新浪网管删除。 “结石宝宝”家长郭利案件虽经再审,但潮州中院已于2010年的最后一天悄无声息的判决了,而郭利也在同一天之内被送往揭阳监狱。自此,结石宝宝事件似乎已经平息。 但结石在宝宝的体内后果未卜,伤痛并未抚平。人们被刺痛的心灵难以忘记,无法平息。现将该文转载如下:

“结石宝宝”家长郭利因维权而身陷囹圄,司法终审之后又获得罕见的再审机会。他能否洗刷“敲诈勒索”的罪名?

《新世纪》周刊 记者 罗洁琪

  11月25日,北京男子郭利再次出现在广东省潮州市中级法院的审判席上。此番的受审,是这位“结石宝宝”家长为自己刷洗“敲诈勒索”罪名的难得契机。

两年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被曝光,国内30多万名儿童深受伤害,郭利的女儿为其中之一。之后,众多“结石宝宝”家长走上了一条举步维艰的维权索赔之路。

在政府出台了统一的赔偿方案之后,维权队伍渐渐散去,但仍有坚持者,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赵连海和郭利。不过,二人都因此身陷囹圄,赵连海被控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参见本刊2010年11月15日第45期“‘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获刑”)

2010年1月8日,广东省潮安县法院一审判决,郭利向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下称施恩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雅士利公司)索赔300万元,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随后,郭利上诉,被潮州市中级法院驳回。

郭利的辩护律师张燕生曾在一审法庭上辩称,雅士利公司设计了“钓鱼犯罪”的圈套,引诱被告人上钩,加工“罪证”,制造假案,旨在把维权的消费者送入监狱。郭利也在宣判笔录上称,“我是被冤枉的。”可是,据中国的司法现实,二审之后,案件已是尘埃落地,翻案的机会微乎其微。

然而,在服刑三个月之后,5月31日,郭利绝处逢生,广东省高院发出(2010)粤高法刑监字第1号决定书。张燕生律师激动地对本刊记者称,这是罕见的机会,“第1号”意味着这是广东高院在今年做出的第一个再审决定。

11月25日,郭利案在潮州中院再审开庭。郭利的另一名辩护律师公孙雪对本刊记者称,当日,法官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权,很耐心也很人性化。

突如其来的温情是否意味着,郭利的命运有望扭转?截至本刊发稿时,再审法院尚未判决。

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据材料中长达50多个小时的录音。在维权谈判中,郭利和雅士利公司均悄悄录音。这是一场危险的共舞,进退之间,是触目惊心的商家阴谋,还是“结石宝宝”家长的正义之求?

维权遭遇战

郭利,一名做同声传译的自由职业者,在38岁那年,迎来了他的宝贝女儿。2006年9月,经过慎重的选择,他将“美国施恩婴幼儿奶粉”作为女儿惟一的奶粉食品。

两年后,2008年9月,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被曝光。2008年9月23日,郭利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这意味着孩子的肾脏功能已受损。

第二天,郭利向施恩公司投诉反映问题,但是被推搪,理由是他女儿所吃的奶粉不在政府公布的有毒批次中。接下来的半年,郭利多次走访销售奶粉的卖场,同时与施恩公司交涉,得到的回复均是“奶粉没有问题”。

2009年4月,郭利将女儿吃剩的奶粉送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发现其中部分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高达132.9mg/kg,超过国家限量的132倍。

不过,这一有力证据并不能促使施恩公司积极解决问题。两个月之后,6月4日,施恩公司才委派北方区销售总监段庚惠出面与郭利谈判。在谈判中,对方质疑郭利女儿并非惟一食用施恩奶粉,郭利处于举证的劣势。

扭转事情态势的是郭利对施恩公司注册情况的调查。施恩公司注册地在广州,由雅士利公司控股74%,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亦是施恩公司的股东之一。施恩公司宣传其奶粉是由“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授权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制造,是“100%进口奶源”。但郭利通过调查发现,该美国公司实际上是在美注册的空壳公司,无生产设施,注册地址是生产医用手套的闲置车库。

于是,郭利向多家媒体揭露了施恩公司三聚氰胺严重超标及其“假洋品牌”身份。当时,正值雅士利公司筹备上市期间,舆论显然对其不利。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迅速与郭利签订了和解协议,赔偿40万元,郭利则“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6月15日,施恩公司就其“假洋品牌”身份问题正式向公众道歉。

之后,郭利去外地出差,甚至把以前和施恩公司联系的手机都放在家里。维权本应就此划上句号。然而,一个“告密者”的出现,让事情风云突变。

神秘“告密者”

2009年6月25日,北京电视台播出了“一个男人,如何让施恩奶粉低头”的节目,报道了郭利查出施恩公司“假洋品牌”身份的故事。本来,这是介绍郭利作为消费者艰难维权的故事。可是,节目最后出现了一段话,“事情的动态我们会进一步关注,郭先生也表示他的行动还没有停止。”

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迅速做出反应。段庚惠多次打郭利的手机联系无果,提着水果篮登门找人也未能照面。

2009年6月29日中午,施恩公司接到一个自称叫张琳的女子的电话,她说她是郭利妻子的好友,向施恩公司透露“内情”说,“郭利今天已经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了,准备要做一期节目,要把这件事情搞大……如果你们不迅速的话,这件事情最后就不可收拾了。”

电话结束后,段庚惠和张琳迅速见面。据雅士利公司提交的录音材料显示,张琳对段庚惠说,郭利“是那种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那种……他做事情其实就是想利用这个孩子来要钱……如果你真的抓不到他什么把柄的话,他不会服软的”。段询问解决办法,张琳建议起诉郭利“敲诈”。

律师张燕生说,为了找出郭利“敲诈勒索”的把柄,段庚惠与张琳密谋,由段庚惠提供录音笔,让张琳找郭利的妻子高红谈话,引诱其说出对郭利不利的话。

张琳最后也有所获:她和段庚惠达成意向,段将张琳的专做奶粉广告的公司介绍给施恩公司的媒体策划部,寻求未来的合作机会。

与张琳结束谈话后的当日下午,段庚惠联系上刚从外地回京的郭利。据录音材料,段庚惠一连五次对郭利说,“你有什么要求,或者有什么条件都可以讲出来”。面对段庚惠突然抛过来的慷慨,郭利回答说,“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谈的”。过了一会,又答复说,“你这么一说,我得考虑考虑……你如果愿意听,就谈一下吧”。

当晚,在段庚惠的强烈要求下,郭利同意与段庚惠见面,一起出席的还有雅士利公司外事总监陈敏辉。在段庚惠赴约前,有一段录音显示,陈敏辉说,“希望你们凯旋而归!我给你们壮胆来了!”随后还有人说,“一定要把他逮住!”而段庚惠也说,“把他弄住!”

在此后的见面中,郭利向段庚惠解释,2009年3月,他在工商局偶遇北京电视台的记者,当记者知道他是“结石宝宝”家长时,就约他以后做个消费者维权故事的报道。这个约定,发生在郭利和施恩6月13日的和解协议之前。和解协议显示,郭利并没承诺不接触媒体。

录音表明,郭利虽然做了节目,但并没有主动联系过施恩或者雅士利公司,反而是后者主动联系郭利“提要求”。6月29日晚,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的人反复要求郭利具体说清楚索赔金额。于是,郭利说,300万元主要是自己的误工费和孩子的终身医疗保险及生活保障,随后应要求写下书面的索赔申请书。

第二天,6月30日一早,雅士利公司人员拿着书面的《报案材料》到潮州市潮安县公安局报案。雅士利公司称,“消费者郭利断章取义,通过媒体报道施恩公司产品三聚氰胺含量超过临时限量值,迅速在全国范围掀起轩然大波……在媒体的炒作下,我司为减少社会舆论及平息事态,在万般无赖(奈)之下,于2009年6月13日被迫与郭利达成高额赔偿协议”。

《报案材料》还称,“令人震惊的是,郭利拿到40万元后,尝到了甜头,变本加厉,竟然于6月29日,再次向我集团公司索要300万元的违法要求,否则,将再次制造舆论”。

施恩公司的注册地在广州,而雅士利公司则注册于潮安县。施恩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雅士利的总裁张利钿也是潮安县人,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钓鱼式“谈判”

除了6月29日晚的录音,雅士利公司没有提交其他具体证据。因此,6月30日,潮安警方并没有立案。

但从报案后的第二天起,即从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22日,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人员与郭利的电话和面谈多达19次,其中包括和雅士利总裁张利钿的电话联系。在其中4次面谈中,他们多次要求郭利书面写出索赔300万元的原因。7月22日,潮安县的警察在段庚惠带领下,将正在杭州出差的郭利刑拘。

案卷材料显示,郭利确实写了多个说明材料,但并没有扬言制造舆论威胁雅士利公司,而是表示,如果雅士利公司兑现了承诺的300万元,他保证“必要时,对各界说明贵司在处理该患儿问题上是完全负责任的”。

另外,在郭利维权期间,其妻子曾流产。张燕生律师称,段庚惠和陈敏辉还多次要求郭利把索赔原因写成是其妻子流产,并说,“你这块写的越感人,越深刻,拿到的额度就更高” 。

但录音显示,郭利坚持称,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孩子,300万元实际上是为了保障孩子一生有医疗保障。

张燕生律师称,郭利坚持不按照他们的授意写,段庚惠当即给公司打电话汇报。2009年7月6日,郭利直接给张利钿打电话,在通话44秒之后,张利钿把电话挂了,然后给郭利拨过去,说,“叫段总跟您约时间,我再跟他说说……我希望你们能谈得愉快,好吗?”这段通话被张利钿录了音。

当天晚上7点左右,张利钿去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了询问笔录。笔录显示,张利钿对警方称,“2009年6月25日,北京电视台播放了对郭利的专访。施恩的这个品牌受到了重创”。并且说,“第二次的索赔更是明目张胆的勒索,我希望公安机关依法惩办。”

段庚惠在开始的谈判中积极约见,但后来又反复拖延,甚至激怒郭利。而郭利的言语后来也越来越冲动,因此说出“如果不解决这个事情肯定还往下走……总之结果很有可能雅士利也就垮掉了。”

2009年7月22日,当潮安县警方将郭利刑拘后,所有的谈判录音被雅士利公司作为郭利的罪证提交。

纠结的审判

在郭利被刑拘三个月之后,潮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郭利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拿到40万元的补偿款后,仍然以其妻因此事导致流产等为借口,并将通过媒体报道相要挟,多次向雅士利公司索要赔偿款300万元未遂。

2009年11月20日,潮安县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2010年1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利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审判决书的第一页,写有“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一句话。依中国的司法现实,案件经过审委会决定很常见,但将此明确写进判决书却很罕见。辩护律师公孙雪认为,这一“伏笔”暗示了主办法官的态度。

审判委员会是中国法院内部的审判指导组织,它不同于合议庭,不直接开庭审理案件,但可以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进行讨论,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但裁判文书仍以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多年来,这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情况被认为违背基本的法治原则,屡屡遭学界质疑。

后来,在律师与郭利的会见中,郭利也说,法官到了看守所宣判的时候,反复强调,这是审判委员会的决定。

在一审庭审中,郭利多次痛哭流涕,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未来有医疗保障。公孙雪律师说,开庭时公开的录音材料,也充分揭露了雅士利公司的“阴谋”。知晓原委的人是会同情郭利的。

不过,这些都无力扭转郭利的命运。一审被判有罪后,郭利上诉。2月5日,公孙雪律师向潮州中院询问二审立案情况,却被告知,案件已在当天上午做了终审裁判。这意味着,法院剥夺了郭利在二审程序中的辩护权。

律师质问二审法官,在提审时,是否告知他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法官回答说,“其他阶段都已经说过了,正常情况下他应该知道。”公孙雪说,她后来会见郭利时,郭利称,二审法官在看守所对他进行提审时,他说了自己有辩护律师,并且要求开庭审理。但是,法官并没有将他的话记入提审笔录。

在郭利案二审终结之后的2月27日,张利钿即以雅士利公司总裁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向司法部投诉郭利的辩护律师张燕生。张利钿在其投寄的《关于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张燕生律师违法接受境外反动电台采访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言论的情况汇报》中称,张燕生律师“捏造事实,污蔑我司打击报复”。

该投诉引起了司法部的重视。随后,张燕生向北京市司法局汇报了情况,并且强调,愿意和雅士利公司共同播放录音,一条一条对质,具体指出哪些是雅士利对郭利设的圈套,并且可以邀请媒体旁听。除此之外,张燕生附上了该案全部卷宗的电子文档,以及雅士利公司自己提供的全部录音证据。

张燕生律师对本刊记者称,无中生有的投诉徒增了她的工作压力。但是,她内心无愧,所以很坦然。

在郭利案的判决生效后,3月24日,《南方都市报》对郭利案的全程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当月底,广东省高院主动向潮州市中院调卷审查。7月14日,郭利在揭阳监狱收到了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该决定书称,“本案在程序上存在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确有错误”,故指令二审法院再审。

与郭利的故事不同,同样身陷囹圄的赵连海,他的维权经历有更多的公益色彩。2008年9月22日,赵连海在互联网上呼吁受害者家长组成统一联盟,准备迎接此后漫长的集体诉讼。此后,他创办网站发布信息,并组织参与由“结石宝宝”家长、公益律师、民间NGO代表举行的研讨和沟通会。然而,赵连海最终被立案侦查,并于2010年11月10日被判寻衅滋事罪。

11月25日再审开庭后,郭利案曙光重现。而赵连海案在一审宣判后,即陷于沉寂。

 

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48期 出版日期2010年12月06日

http://magazin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204513&time=2010-12-04&cl=115&page=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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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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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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