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2011年4月7日,我们通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核准念斌死刑的确切消息。此前,我们曾多次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系了解念斌死刑复核案件是否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每一次都答复复核结果需要向福建省高院了解。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们的询问始终答复说:“不知道”。

    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平潭市发生了一起多人中毒的案件,丁云虾的两个孩子中毒死亡,很快,与死者一墙之隔的念斌被警方做为重大嫌疑人拘捕。此后,福州市中级法院两次判处念斌死刑,每一次庭审念斌都大声喊冤。2010年4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维持死刑判决的裁定。案件被移送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在长达一年的复核过程中,牢中的念斌始终戴着死刑犯的枷锁,死犯的枷锁在手铐和脚链之间还有铁链连接,由于尺寸不够长,身高175厘米的念斌在一千多个日夜里,只能像虾米一样佝偻着身子,即使晚上睡觉也不能舒展身体,四年下来,念斌的胳膊、腰、腿等关节都出现了粘连,浑身疼痛。

    昨天,当得知念斌死刑复核没有被核准的消息后,念斌的家属第一反应便是到看守所要求给念斌解下械具,因为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只有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死刑犯才能戴械具。但得到的答复不能解除械具,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复核裁定书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说明最高法院仅撤销了省高院的裁定,而原第一审法院的死刑判决并未撤销。

    看守所的这一答复是错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首先是“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然后才是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定,针对的是原第一审法院做出的死刑判决和第二审法院作出的维持死刑判决的裁定,两审法院关于判处死刑的条款实际上都被撤销了,也就是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后,不管是本院重审,还是继续发回到福州中院重审,都将不能再以死刑进行宣判了。因此,念斌不属于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必须戴械具的情形,看守所应当对其解除械具。

   

话题:



0

推荐

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