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是投毒还是误食?一顿晚饭引发的悬案

 

发布:2012-03-07 10:39:06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刘瑜  
 
    这起案件历时5年,被告人7次审判3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1年4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决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福建省高院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福州中院于2011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念斌不服已上诉至省高院。是什么让这场久拖未决的案子迟迟不能定论?如果他是凶手,为何要一次次的申诉;如果他不是凶手,他又被怎样的“程序”一次次判处死刑?
 
 
案件回放
 
  平潭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海域,属福建省福州市。岛上居民世代以打渔为生,日子过得平静而安宁。然而,5年前这里发生的一起命案,却彻底打破了这个岛屿的宁静。
 
  2006年7月27日晚上,岛上居民丁云虾的一对儿女双双死亡,这在一个只有40万人口的小岛上炸开了锅。
 
  因丈夫早年死于海难,丁云虾独自抚养3个孩子。丁云虾向房东陈炎娇租赁了一个临街店面,开了一家食杂店。陈炎娇的丈夫几年前也在海难中丧生,因此与丁云虾同命相怜,关系非常不错,两家人也经常在一起搭伙吃饭。
 
  2006年7月27日中午,丁云虾的公公俞兆发送来一斤多小鱿鱼和杂鱼,这是他从购买的十几箩筐鱼饲料中挑拣出来的,看上去还比较新鲜。他用一个塑料袋装着送过来,在门口把这些东西交给了丁云虾的小儿子俞涵。
 
  随后,房东陈炎娇帮助丁云虾将小鱿鱼洗净,放进铁锅里,用水将鱿鱼焯熟捞出,放在一个碗里,用一个白色的碟子盖上。然后,她又将杂鱼洗净,用水和酱油等调料下锅煮好。
 
  午后,陈炎娇的女儿来到厨房,帮助丁家将焯好的鱿鱼切成小块,放进铁锅里和青椒、红辣椒爆炒,还煮了白薯稀饭。丁云虾回来后自称用自己水壶里的水也煮了一锅白稀饭。
 
  晚上八九点钟,几个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7月28日凌晨,丁云虾的大儿子和女儿因中毒程度最深,不治身亡,随后丁云虾报案。
 
  民警对丁云虾、丁云虾的小儿子(6岁)、陈炎娇母女、同样租赁陈炎娇家开食杂店的念斌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近十人进行调查,还在丁家的厨房里进行大规模勘查检验,将铁锅、水壶、高压锅、碗碟、剩余的杂鱼等物品带走检验,连地面上的尘土也被扫起来送去化验。随之,从死者的呕吐物、血液、尿液中发现了致命的氟乙酸盐成分。
 
  案发12天后,因对念斌的食杂店通往天井的“门把”进行鉴定,得出“倾向于”存在氟乙酸盐鼠药的结论,念斌被圈为嫌疑人被抓捕。
 
  2007年2月,福州市检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公诉的主要内容是:7月26日晚上,念斌在其食杂店中,看到一个要到他店中买烟的顾客被相邻食杂店店主丁云虾招呼过去,就对丁云虾怀恨在心。在27日凌晨1时左右,他将一包含有氟乙酸盐成分的鼠药倒入“娃哈哈”矿泉水瓶溶解后,倒入丁云虾的水壶中。丁陈两家用水壶的水做了稀饭、青椒炒鱿鱼、煮杂鱼饭菜后食用发生中毒。
 
  2008年2月,念斌被福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念斌上诉。
 
  2008年12月,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9年6月,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2010年4月,福建省高院下达裁定,维持一审对念斌的死刑判决,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2011年4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
 
  2011年5月,福建省高院又将该案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9月7日,案件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福州中院用旧有的证据再次进行了审理,11月24日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毒源分析疑点重重
 
  2012年1月7日的下午,北京飘起了入冬的第二场雪。京城几位相关学者、教授和律师碰头,为这场持久的“悬案”作了一次深刻的剖析。
 
  据了解,法院判决的依据有两个:
 
  一是念斌的有罪供述,事发当年8月7日,念斌接受警方讯问,测谎仪测试未通过。
 
  次日下午,经过警方50分钟的“政策思想教育”,念斌作了有罪供述。2007年2月,念斌被起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
 
  在此后的6次开庭中,念斌全面翻供。“我被公安吊起来打,我讲的都是公安教我的。”这句话,念斌讲了不下百次。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说。
 
  二是福州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那么这又是怎样的一份法医鉴定呢?这份鉴定使控辩双方产生了重大的争议。控方认为,毒源来自于水壶,而辩方认为毒源来自于鱿鱼。
 
  已有判决认定念斌有罪的依据是水壶中残留鼠药成分的法医鉴定。
 
  而这份法医鉴定,却被中国顶尖的毒物专家评价为“与案情互相矛盾”“证据链模糊不清”“连毒源都没搞清楚,就草率判人死刑”。
 
  张燕生律师多次找专家核实: 经过化学分析,氟乙酸盐容易溶于水,不容易溶于脂,因此,如果毒性成分在水中,那么用毒水煮的稀饭的毒性会远远高于用毒水煮的鱿鱼。而丁云虾是唯一只吃了稀饭没有吃到鱿鱼的人。张燕生律师由此推断,水中毒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辩方给出的意见也得到了毒物专家的支持,北京市公安局毒物检验室原主任潘冠民说:“从症状来看,吃鱿鱼多的甚至死了两个人,吃稀饭的人,却症状很小,就念斌这个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投毒部位,从氟乙酸盐的性质来看,症状同他的口供不相符。”他认为在这场人命关天的案子当中,任何马虎都是可怕的,因为这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命运,他认为放弃对鱿鱼的侦查应该是本案的一个漏洞。“因为毒源的来源没搞清楚,性质就不能定,到底是投毒、误食的,还是污染的?”潘冠民说。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警方始终认为,受害人是食用有毒的水煮稀饭和鱿鱼中毒而死,而没有继续跟踪和调查有关毒物的真正来源。
 
 
证据分析暴露漏洞
 
  真相只有一个,这场久拖未决的案件也正暴露出我国现有司法体制中的种种漏洞。
 
  经过调查和取证,当张燕生律师决定为念斌作出无罪的辩护以后,便走上了一条艰难的道路。
 
  她的团队要面对的不仅是案件本身,同时也要和现有的某些不合理的“程序”和“体制”去较量。作为辩方律师,她在充分相信的同时,也在努力挖掘真相。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主任介绍此类案件:“分析这类案件时候,总的思路是这样的:律师不是要证明被告人有没有作案和究竟是谁在作案,这是律师证明不了的。所以,从辩方的角度,主要是找出有没有疑点?指控是不是已经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能不能最终认定就是被告人干的?这是最关键的。”
 
  田文昌主任在分析案情之后谈到,这个案子的疑点很多,在程序上也出现了问题,氟乙酸盐和所谓判决书上出现的“卖鼠药的老头”所制造的含有氟乙酸盐的鼠药是否同源并没有检出,“毒源是否同源?如果不是同源就可以排除,即虽然从这个老头这买了药,里面的成分和中毒的成分不一样,就可以否定是同源。如果是同源,也还是不能就此认定,因为仍然不能说就是被告人投的,其他人可能也有这样的毒源。” 
 
  “鱿鱼本身有没有问题?装鱿鱼的盒子有没有问题?其它各方面相关因素有没有问题?这都是不能排除其他来源的,这又是一个问题。”
 
  田文昌主任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两个证据规定”是不能作有罪认定的。有那么多疑点尚不能得到排除,说明判决明显有问题。
 
  现场的律师介绍,除了物证以外,这种案子的核心问题是靠口供定案。当物证接不起来的时候,将人为造成的口供和证人证言结合在一起形成证据,虽然这个问题很普遍,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却很大。
 
  一个是用实物证据来否定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是最可靠、最真实、最稳定的。当实物证据出现疑点时,完全可以否定有疑点的言词证据。
 
  到目前为止,在非法证据排除措施当中唯一能起点儿作用的就是录音录像。
 
  案子本身就是两大方面:一个是实物证据质疑言词证据,现在有足够的实物证据证明案件的缺陷和疑点漏洞,足以质疑口供和其它相关的证据;再一个是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被告人提出过很明确具体的逼供方式,庭上却没有播放全程的、完整的录音录像。
 
  然而,关于这历时五年、七次审判三次被判处死刑一说,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李肖霖律师提出质疑:一审法院认定有罪,二审法院认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在没有补充任何证据情况下,没有找到和念斌真正有关系任何证据情况下再判一次死刑,二审法院竟然作出核准死刑裁定。
 
  李肖霖律师认为,二审法院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二审法院为什么否定自己原先证据不足的裁定?第二,一审第一次送上来的时候认定证据不足,之后又否定“证据不足”之说,同样的证据,一会儿不足,一会儿足,却也没有向公众解释。当一审法院出现这些错误时,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一个法律问题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大中说:“我从侦查视角解析了此案的问题,这个案件是在一个很大的背景下发生,然后律师介入的。这个大环境就是命案必破,对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来讲,命案必破简直是一个紧箍咒,发生了这样的两个人死亡、多个人中毒的严重事件,在那么一个小地方要引起重视和媒体、广大群众的关注,这是必然的,压力是很大的,再加上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命案必破,不要小看这些宏观的东西,命案必破就像公安机关的紧箍咒。”
 
  5年时间,久拖未决的案件让两家人都憔悴不已,带给两个家庭的也是绵延不绝的仇恨和伤害,冲突总是在每一次的开庭前重现,未来的结果对他们来说是个未知数,丁云虾失去两个孩子的痛苦,念家付出巨大代价为念斌洗脱罪责,因为当时定案的草率,后来司法的混沌不清,5年来,两家人都深深地各自相信着自己认定的真相。
 
  念斌案将何去何从?两个孩子的死亡真相究竟是什么?期待结果的,决不仅仅只有丁念两家。真相,只有一个。

 

 

话题:



0

推荐

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