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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投毒案,人间自有公道

念斌投毒案,人间自有公道
图为张燕生律师在福州开庭时遭遇殴打

念斌投毒案,人间自有公道

我和公孙雪律师是念斌投毒案的辩护律师。经过认真细致的阅卷和调查,发现该案存有大量问题,福建省两审法院屡次认定念斌犯投毒罪的证据严重不足,且有人为造案的嫌疑。我们发现这些问题后,勇敢的披露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媒体对此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该案虽经福建省法院多次对念斌判处死刑,但最高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福建省高院和福州市中级法院认定念斌投毒的事实证据不足,最终没有核准福建省高院对念斌的死刑复核,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但福州市中级法院罔顾最高法院的裁定,在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情况下,依旧我行我素于2011年11月24日第四次判处念斌死刑。

最高法院不核准念斌死刑的裁定,直接阻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冤案,但念斌没有被立即砍头也惹怒了一些人,他们在网上发帖攻击辩护人:“杀人犯律师利用媒体舆论控制玩弄网民”,“失去道德底线的媒体和律师操纵观众造谣……”,甚至大量使用“绞死”、“歹徒”等恶语。意图通过吓退律师而尽快砍下念斌的头。对于念斌的辩护律师是否违反职业道德,也有人发帖提出质疑。

前几天,我偶然在“世界大学城”的网络社区里,看到了一个“梦之队,违背职业道德讨论” 的群组,他们针对念斌投毒案的律师是否违法执业道德进行了一场热烈的网络课堂讨论。我完全不知道他们是谁,从文字内容判断,他们是在一群在校的普通大学生,是对未来怀揣着梦想的“梦之队”。他们用独立的视角,在没有任何干预的环境里发表了他们自己对职业道德的看法。

看着他们的发言,我很欣慰,念斌案件是当今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典型案件,是公民权利与公权力斗争与平衡过程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例。在这权利之争中,律师是代表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使者,但由于律师地位的卑微,在公权力面前,律师常常受到歧视、指责、打击,甚至攻击谩骂。“梦之队”的年青人们,怀有纯真的正义,能对道德做出清晰的判断,看到律师在具体个案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历史使命,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一位同学说:“对于这样的事件,为什么还耿耿于怀是律师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不是去查明事实真相呢?”这句话说的很好,下力气查明事实的真相,打击真正的凶手,救出无辜的替罪羊,才是司法审判的根本目的。对于有些同学提到的社会公德和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我认为这两者其实是完全一致的,在司法程序上专门设置了律师的角色,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从而维护由每一个个体构成的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我做念斌的辩护人,到今年已经整整四年了,走过了艰难的道路,得到了广大网友的支持。虽然那些少数人为泄愤在开庭前对我人身进行殴打,在网络上对我进行恶意攻击,但我想说的是,任何力量也挡不住公平与正义的光芒,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我们只会愈挫愈奋,愈战愈勇。

念斌投毒案的是与非,人间自有公道!

以下是我转载的“梦之队”对念斌投毒案律师是否违法执业道德的讨论,鉴于那些恶攻者对支持律师者也经常发起攻击,为了防止那些恶攻者对这些孩子们的伤害,我隐去他们的姓名以及原文地址的链接。

原文地址:http://www.……(略)

 

王某文(湖南) 2012-03-08 12:22 1 楼

本次作业;违背职业道德讨论群组

 

王某文(湖南) 2012-03-08 23:39 5 楼

福建念斌投毒案,被告律师是否违背其职业道德?

一起投毒案,历时五年,四次判死刑。这场生与死的拉锯大战,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嫌疑人依然活着,被告律师可谓功不可没。两支可爱的花朵凋零于花蕾孕育之时,受害人家人更是怒火万丈。此刻恨律师更甚于嫌犯。难道被告律师有违背其职业道德之行为吗?有超链接请点击 

 

牛某青(湖南) 2012-03-09 00:20 6 楼

看完这个案例,让我觉得中国法律的漏洞是如此的多!明明查出公安局所提供的证据不足,做法恶劣,却依然判念斌三次死刑,到最后还是没有一个结果,从这里就应该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郭某(湖南) 2012-03-10 12:31 20 楼

念斌投毒案,让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了,却还是没有结果。对于此事件,就旁人来说,更多的是同情、惋惜与不解。五年中,念斌被三次被判死刑,但处决都没有成功,称其律师“功不可没”。看到这样的话,我很是气愤,难道一定要置念斌于死地才善罢甘休?虽然受害方的两个小孩的死很让人痛心,但律师之所以能把念斌从死亡线上拉上来,这就说明这个案情还存在疑点,应该更深入的展开调查,而不是一口咬定这次投毒事件就一定是念斌所为。念斌的姐姐,外界先是用舆论来压她们的,在事实还没有弄清楚时,结论就已经出来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啊,难道公安部门仅仅就是为了荣誉和利益破案的?他们为人民服务了吗?他们尽职尽责了吗?事情还没搞清楚就乱下结论,到最后还被宣称律师违犯了职业道德,我真的觉得律师冤,她们挽救的是生命,挽救的是念斌一家人的清白啊!念斌的父亲说的对,如果是念斌真的做了这件事,即使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但如果是没有做,那么倾家荡产也要救念斌,讨回清白。我觉得,对于这次事件,律师没有违背职业道德,而是那些乱做结论的人违背了职业道德。

 

马某宇(湖南) 2012-03-10 16:00 33 楼

回复 2 楼

本人不才,下面说的话只是个人观点,如有雷同,一定是你抄我的,我这是世上独一无二。

我认为福建念斌投毒案,他的律师并没有违背职业道德,四次判死刑,却屡屡没有死,这都是律师的功劳,正是他矜矜业业,正是他一次又一次的找法律的漏洞,认认真真的遵守职业道德,才没有让他的委托人轻易死去,当然作为被害的家属怒火万丈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试想一下,每一场官司律师一听被告干了许多坏事,都不去当他的委托人,那么我们的法律就不轻易找出漏洞,被害的人更多,死的人就更多侥幸活下去(找出了漏洞,人大才会把它加上去,才能成为法律,懂吗?还是不懂,如果论社会道德,我觉得让他死一千次一万次都行,一刀一刀让死去的家属把他削死他,把他绑起来,给他挠痒痒(还是我心太软,想不出更坏的办法。)我在这再重申一次,我们讨论的是职业道德而并不是社会伦理道德。童鞋们这就是我的不成熟观点!!!

 

颜某(湖南) 2012-03-10 16:35 34 楼

回复 33 楼

这位同学我赞同你的观点,,首先我觉得你在分析违背职业道德的的见解的时候。。而是在说中国的法律不全才会有空子可钻。。意思上说中国的法律不全。。而律师的存在时帮人打官司,要让当事人受罪少,以及不受罪,,在律师眼里打赢官司是律师的目标。。并不谈到有没有违背的问题。。

 

刘某岑(湖南) 2012-03-10 16:46 37 楼

看了这个福建念斌投毒事件之后,我很疑惑,为什么要说律师违反了职业道德?只因为她在为被告辩护?我不这么看,我也不认为张燕生律师和公孙雪律师违背了职业道德。

所谓律师,就是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的为辩护人做出辩护。犯人又如何?犯人也是有人权的!而且,听我们学院法律班的朋友说,最终决议没有出来以前,我们都不能说被告是“犯罪分子”,而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律师是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不是犯罪分子!那么,何以说是在违背职业道德?尽心尽力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服务那是律师的责任,更何况,请律师为刑事被告人辩护是法律赋予刑事被告人的权力,张燕生、公孙雪律师为刑事被告人念斌辩护正是在为她们的当事人做法律赋予的辩护,为辩护人以正当的法律依据来述事实讲道理,保证司法的公正。

接着,我想说说这个案件,念斌投毒案,给两个家庭无疑是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两个幼小的生命逝去,所有人都惋惜、同情,但同情不能当饭吃,惋惜不能当钱用,我们要的是能够正视事情的真相,一个案件持续了五年,几次三番开庭受审,犯罪嫌疑人仍然没有死,而大家却说是他的律师如何能说,如何会颠倒黑白,如何在违背职业道德,我非常反对,我们认为需要正视的是,为什么每次开庭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的律师都有证据能保住嫌疑人,将他从死神的手中拖回来,甚至有更多的权威专家都对原告方的指控证据提出了质疑与不同的解释,这说明这个案件存在许多被大家忽略的疑点,然而这些都一一被大家忽略,最后居然还宣称是律师在违背职业道德。

在视频中,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念斌姐姐那段话,说念斌看着她真挚地说:我没有,不是我!还说到念斌向她陈述被警察逼供,甚至以舆论的压力逼迫念斌承认罪行。这些,我们不清楚是不是真实的,但我只在这个视频中看到,公安局的结案是如此的草率,就像是法医鉴定书上,不是“检测出”和“未检测出”,而是不确定的“更倾向”;就像公孙雪律师评价福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案件庭审的基调就是从简从快一样,如此草草结案,何以服民众。当更多的质疑声出来的时候,却摇起被告律师违背职业道德的大旗,这种行为在我看来是比违背职业道德还要可耻的行为!

最后,我只想说,如果念斌真的是凶手,那么万民指责,理所应当;如若不是,请辩护律师继续“违背职业道德”,还被告人一个清白,纵观历史上如此多的冤假错案,司法也有不完善、不公平的时候,那些不了解事实真相的,请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的生命如此宝贵,怎容得你如此草率!我崇尚律师这一职业,因为他们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冒着社会各界舆论的压力,为自己的辩护人争取着法律给与的正当权益,维护着中国司法的公正性,为维护事实真相而努力,这样的人,何以说他们是在违背职业道德。所以我坚信,念斌投毒一案的张燕生律师和公孙雪律师,不是在违背职业道德,她们正是在为了实现自己的社会公德而在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

 

王某(湖南) 2012-03-10 16:56 38 楼

对于福建念斌投毒案,被告律师是否有违背职业道德这一观点,我个人认为被告律师并没有违背其职业道德。在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第四条有规定到: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通过视频的观看,我觉得被告律师在其中提出的疑点很具代表性,法院应该查清这些,把疑团解开,唯有这样才能有所判决,必须找到事实依据,而非根据起初的判定来做定夺。在其第五条也有提到: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尽管原告一家很值得同情,但也不能冤枉人家,正如念斌的父亲所说,如果是念斌真的做了这件事,即使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但如果是没有做,那么倾家荡产也要救念斌,讨回清白。念斌的命对于他的家人来说也可贵。在并没有弄清事实之前,就不能说念斌有罪,同时念斌虽是被告,但同样是平等的,他依旧有自由发言,而不是视屏中所提到的屈打成招,对此我觉得法院也必须给一个说法,其律师所做的只是在维护被告应有的权力罢,所以其律师只是在做她分内事,于是我觉得被告律师并没有违背其职业道德。

最后编辑于 2012-03-10 17:04

 

刘某岑(湖南) 2012-03-10 17:14 43 楼

回复 38 楼

果然,还是有很多人是认为念斌律师没有违背职业道德的。我们现在说的是职业道德,而不是社会公德,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应该是尽心尽力为辩护人以正当的法律依据维护辩护人的正当权益,这是律师职业性质所决定的!!!!至于社会公德,我相信律师的个人思想判断,律师就应该分清谁是谁非,并为这个结果而尽力寻找证据,社会公德不等于职业道德,就像我先前说的律师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德而在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

 

周某悦(湖南) 2012-03-10 17:28 44 楼

看了大家关于念斌投毒案的回复,我也想了很多。刚开始看了视频后心里也很矛盾,不知道该相信谁的话,但无论怎么样,毕竟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这件案例历经五年的审理去还没有结果,双方都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但两家的伤痛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反而愈演愈烈。这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不得不说我国的司法体系还不够健全,在执法、办法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漏洞。而在我们国家对警方破案进行大量的正面报道以此来宣扬功绩的风气是存在的,这就不可避免其中会产生错误。但仅凭念斌的一面之词就说警察屈打成招,这也是不可取的,毕竟我们没有亲眼看到。而这个律师我是很佩服她的,不管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她接这个案子是很需要勇气的。因为如果她胜诉了,她对抗的就是整个公安局,就代表警察是动了私刑才使被告认罪;如果她败诉了,那将会给她的律师生涯抹上一笔黑,所以这是非常有压力的。作为一名律师她并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她有在尽职尽责,念斌三次被判死刑,都是这位律师积极查找证据才把被告一次又一次从死亡线上拉回。也有很多人说她用媒体与网络来帮念斌脱罪,但我相信更多双眼睛在看着她的同时就不只是脱罪了,真相是没法狡辩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舆论能让双方都有说话的权力。但不管怎样两位小朋友已经死了,我们能做的就是帮她们找出凶手,给大家一个真相。我们不愿放过任何一位凶手,但也不想冤枉任何一位好人。不是哪个时代都有一个包拯,我们更加希望的是这个世道还是有公道的,警察是我们还能信任的,因为法赋予你们的是公平,正义。这样才不会有更多的冤案了。。。

 

梁某秀(湖南) 2012-03-10 18:24 48 楼

回复 33 楼

对于福建念斌投毒事件,本人关注不是太多,所以以下观点仅属于个人想法,不具有参考性!

我认为在一个案件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的律师只要是在遵守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在为他的委托人辩护,就没有遵守不遵守职业道德这一说。关于这个案子审了那么多次都没有定论,一方面证明公安局、法院办事不利,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念斌律师的高职业技能。有人说公安局拿出了很多证据证明是念斌投毒害死了那些人,那为什么还会因为一个律师就缓下了这个案子呢?这就说明公安局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念斌是凶手,那一次次宣判念斌死刑,更是法院对生命的不尊重。如果念斌没有请律师,法院是不是早就草草的了解了这个案子呢,念斌是不是就不明不白的死了呢?我认为这个案子成了现在的局面是因为公安局、法院急于求成导致的,而律师却恰恰保护了人的生命。如果一个律师做为被告人的律师就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话,那么在法庭上就没有人愿意为被告人辩护了,那么案子的结果就显而易见,还用得着法官去审吗?无论被告人是不是肇事者都很有可能会输。所以我认为念斌的律师没有违背职业道德!

 

 

蒋某(湖南) 2012-03-10 18:54 49 楼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以上都是作为律师所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念斌投毒案事件,七次庭审,三次被判死刑。既然能反反复复的重审,那就说明这个案件存在可疑点。喝了同一壶水煮的食物,受害人的母亲却无中毒迹象,两个孩子却受害。而且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吃稀饭的母亲应该比吃鱿鱼的孩子中的毒还要深一些。但结果却不是这样的,这说明这个案子是存在可疑性的。作为一位资深的律师,被告律师张燕生只是尽职尽责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要对一个人判刑就要有充分的证据,要用事实说话。张燕生律师并没有做任何违背职业道的事,她只是尽自己的力量来找证据说明事实。受害人悲痛的心情我们都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冤枉别人。否则怎样用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呢?所以我认为张燕生律师并没有违背职业道德,而是在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王某雪(湖南) 2012-03-10 19:45 50 楼

我觉得这个视频反映了一个很普遍的社会道德问题,司法机关处理不严谨导致冤假错案,有些事情的确不是想的那么简单,而在这时就需要律师这一社会角色起到他的作用,通过对案情细节的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帮助念斌平反,而念斌招供的原因也是该让人反省的。

在此案中律师找到相关的专家帮助念斌断定死去儿童的中毒情况,就是尽了她的职业义务。

 

 

朱某敏(湖南) 2012-03-10 19:52 51 楼

非常同意20楼的观点,警方在还没弄清楚案件的真实情况就下定结论,利用媒体、报刊,大势宣传,案件只是在怀疑阶段就开始说侦破,开始奖励,间接的引发了两个家庭间的仇恨,导致两个家庭的悲剧与延续,在刚刚的短片中,原告方根本就是站不住脚,只是利用两个孩子的死亡来换取社会的同情,从而引发某些人无法看清是事情情况,主观地认为这件事情是念斌所为。这根本就是冤案一件,最终的错误根源归结于警方,他们的草率、暴力、功利,甚至可以说是无能,真正的真相无法找出来,就他们的所作所为,实在然人们难以相信他们能保护人民的人生安全,该抓的人不抓。我认为此案件中的律师是非常认真负责的,念斌能够活到今天完全靠她们的努力与坚持,推翻大量的不利证据,还原事件的真相,在此案中她们完全可以取代警察,希望她们继续坚持下去,找出事情的真相,还念斌的清白,加油。

 

 

谭某(湖南) 2012-03-10 20:20 52 楼

看了这个案例,额,怎么说呢,很纠结,双方争论不休,各持己见,孰是孰非,还得最后证实。但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感到惋惜和痛心,不论是谁都不会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不过到底是不是念斌投的毒,这件事情还有很多疑点,更何况他还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承认的,所以还有待查证。同时也让我们大家意识到,当今社会法律制度仍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更应尽职尽责,秉持‘绝不错抓一个好人,更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安定和谐!

至于被告律师有没有违背职业道德这个问题,就我个人认为,没有。

第一:从职业性质来讲,律师的职责本来就是替当事人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王的做法是符合律师行为的,更是合法的。第二:从社会道德方面来讲,律师个人认为整件案子还存在很多疑点,她认为念斌是无辜的,因而想替他澄清事实,还他一个清白,从个人行为而言,这也是合理的。因此,综合这两点,于理于法,我认为律师的行为并没有违背职业道德。

注:(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浅见)

 

 

邓某(湖南) 2012-03-10 21:06 53 楼

一起投毒案,历时五年,四次判死刑,其中必定有很多故事。我们相信,在很多人知道这些故事时,是的,我们的内心也会去反思和叹息。 现在,我们假定念斌就是投毒犯,那也应该由念斌一人去承担其法律后果.念斌的亲人没有罪,其家产是合法财产.警察就是公民合法财产保的护神.平潭县警方拒绝出警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严重渎职.在当代的这个社会,每个人都有这个权利去保护自己的人权。当然每个人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不应当只看到事情的一方面,每件事情都是相生相克的,有利弊之分。念斌的死虽然救不回那两个无辜的孩子,但是他又何止不是冤死的呢?我相信恶人终究有报应的,念斌不能白白送了性命。相信社会是阳光的,相信法律是公正。

 

 

黄某(湖南) 2012-03-10 23:06 56 楼

文秘1133班 黄某

看完这篇新闻报道,首先我很痛惜那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却被毒杀,孩子才是最无辜的。其次,一起投毒案,历时五年,被判三次死刑,不得不说里面暗藏猫腻。许多人都在指责被告人辩护律师,还说嫌疑人能存活这么久,被告律师“功不可没”。但是,我并不认为不认为张燕生律师和公孙雪律师违背了职业道德。

律师的职责就是替当事人辩护,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其合法利益,他们只是根据事实说话。在而言,这个案子本身也存在许多的疑点,它并不是道听途说,而是经过了张燕生律师和公孙雪律师的分析和权威专家的研究。

福建念斌投毒案之所以久审不决,责任在于公安机关,是他们工作失误,现在问题是证据存在重大错误,这个并不是几篇利于嫌疑人的报道而造成的。被告的律师是个好律师,要是这样律师多些,赵作海佘祥林事情就会少很多。受害人不能将矛头指向律师,应该向公检机关施压,如何解决律师指出问题,不然就象赵作海案那样,将案子指定到基层法院审理,判个十几年,终审在中级法院,躲开最高院死刑复核,但这样做只能是授人以柄,并不能最终解决问题。

 

郭某(湖南) 2012-03-11 12:30 58 楼

回复 37 楼

确实太草率了,在事实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时,怎么可以轻易判人死刑?简直是拿生命当儿戏、、、、!

 

郭某(湖南) 2012-03-11 12:23 57 楼

回复 39 楼

恩,呵呵,我不得不说,这个社会的风气还是需要加油改善啊

 

罗某(湖南) 2012-03-11 15:42 59 楼

念斌投毒案的产生,不得不引起我们对人心对法律对社会的深刻反思。首先我们别先来判断谁对谁错,谁没人性。因为在这样下去对生者,对死者都是莫大的伤害和痛苦。我们无法否认现在人们的自私和对自己利益的保护,但是我认为不管在怎样,我们人都应该多多的对身边的人和事报以宽容的态度,多多的为别人考虑。即使不考虑到别人至少也不应该伤害别人。再者,念斌案的审理让我又一次深深感受到了中国法律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警方办案的不严谨和不负责,对被告人的用刑和对案发现场的演示让我对当地警察失望透顶。身为一名中国人民警察,身为政府机关,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宗旨。但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办案态度,让念斌案的审理可能会陷入困境。中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在用人方面也体现出来了。最后,念斌案的产生,对社会也是也是一种警示。生命的脆弱和人心的险恶;教育对社会的重要性;法律对社会的规范;社会舆论对政府的监督等等。这些对我们都是一种思考和反思。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些问题。

 

孟某(湖南) 2012-03-11 17:20 60 楼

如今的现实社会,实在是使人不敢恭维。关于念斌事件与古人窦娥被冤一事有着某种相似,和我们中国历代的发展有着一定的联系。像这种违背道德的事情在我们历史上出现的太多了。以至于人们的感情都被麻痹了,所以从投毒一事来看确有违背人类道德,但关于职业方面律师并没有违背自己的道德,却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在利益和道德中间他选择了利益,关于职业中的道德,律师并没有违背。

最后编辑于 2012-03-11 17:21

 

 

刘某岑(湖南) 2012-03-11 20:50 61 楼

回复 58 楼

我真心鄙视那些把生命当儿戏的却还在说着别人轻视生命的人~!!!这是社会之害啊!!!还有,写这个报道的记者,我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刘某岑(湖南) 2012-03-11 20:55 62 楼

回复 54 楼

亲爱滴~~你知道我看完这个视频之后心里有多火大吗~!!!!什么公安局?还为人民服务呢,我谢谢他~越看越难受,千万个无名之火急聚胸口,我骂人的心都有了,可是一想到这是作业,哎,说话的口气还是得悠着点。。。。

 

刘某岑(湖南) 2012-03-11 20:57 63 楼

让无数个支持律师们的亲~~威武起来吧~!!!

 

 

刘某(湖南) 2012-03-11 22:36 66 楼

我个人认为律师在这件事件中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律师的职责就是坚决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遵守律师法则,国家宪法。根据法律条约来对当事人进行维护,在这场持续战里,律师一直以坚定的毅力来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医没有正面资料来证明自己当事人的没有“投毒”,在错综复杂的证据面前用正义的法律手段来维护当事人。经历了七次审判,三次被判死刑的情况下,但是在案件中只要有一丝模糊点,张燕生律师一直在用自己的职业道德尽职的维护自己的当事人利益,在这么久的时间里用尽全力的坚持,我个人觉得没有几个人能做到,所以我认为她没有违反职业道德。

 

 

黄某(湖南) 2012-03-11 23:15 76 楼

文秘1133班    刘某希

看了这则案例,我深感无力!这还真是一个社会普遍的问题,对于这样的事件,为什么还耿耿于怀是律师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不是去查明事实真相呢,这叫什么...?我觉得职业道德是事实真相的背后的故事,而不该提前述说。我也不认为念斌的律师违背了职业道德。

 

 

颜某(湖南) 2012-03-11 23:30 82 楼

关于律师是否违背职业道德,我觉得律师他没有,,律师存在的价值是为当事人辩护,,更可能的打赢官司,,首先律师他会接着个案,他一定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不会盲目的去接,一定有他接的理由。而且它能把当事人从死刑边缘拉回来。说明还有漏洞。。要是证据充分,,根本就没有辩护的机会早就判死刑了,,而违背职业道德,在我看来这是部分人的看法,,但站在律师的角度我觉得他是在敬畏生命,,他知道生命的重要性,,不想一活生生的生命就白白浪费,,这种角度上看律师是伟大的,没有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而判断有没有违背要从不同角度不同人群中分析自己的价值观,,所以我认为律师没有违背职业道德,,

 

 

颜某(湖南) 2012-03-11 23:30 83 楼

关于律师是否违背职业道德,我觉得律师他没有,,律师存在的价值是为当事人辩护,,更可能的打赢官司,,首先律师他会接着个案,他一定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不会盲目的去接,一定有他接的理由。而且它能把当事人从死刑边缘拉回来。说明还有漏洞。。要是证据充分,,根本就没有辩护的机会早就判死刑了,,而违背职业道德,在我看来这是部分人的看法,,但站在律师的角度我觉得他是在敬畏生命,,他知道生命的重要性,,不想一活生生的生命就白白浪费,,这种角度上看律师是伟大的,没有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而判断有没有违背要从不同角度不同人群中分析自己的价值观,,所以我认为律师没有违背职业道德,,

 

 

刘某(湖南) 2012-03-11 23:31 84 楼

念斌投毒案的产生,不得不引起我们对人心对法律对社会的深刻反思。首先我们别先来判断谁对谁错,谁没人性。因为在这样下去对生者,对死者都是莫大的伤害和痛苦。我们无法否认现在人们的自私和对自己利益的保护,但是我认为不管在怎样,我们人都应该多多的对身边的人和事报以宽容的态度,多多的为别人考虑。即使不考虑到别人至少也不应该伤害别人。再者,念斌案的审理让我又一次深深感受到了中国法律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警方办案的不严谨和不负责,对被告人的用刑和对案发现场的演示让我对当地警察失望透顶。身为一名中国人民警察,身为政府机关,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宗旨。但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办案态度,让念斌案的审理可能会陷入困境。中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在用人方面也体现出来了。最后,念斌案的产生,对社会也是也是一种警示。生命的脆弱和人心的险恶;教育对社会的重要性;法律对社会的规范;社会舆论对政府的监督等等。这些对我们都是一种思考和反思。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些问题。

 

 

王某文(湖南) 2012-03-11 23:43 87 楼

福建投毒事件带给我很大的感想,我为失去两位孩子的父母痛心,投毒的人让我感到愤怒。就算有分歧也不应该投毒啊!让两位祖国的花朵就这样凋零了,就这个事件让我们十分痛心。对于律师是否遵守了自己的职业道德的问题,我认为他遵守了,因为律师的责任就是维护客户的利益的,这点是十分重要的,关于这点的讨论我认为,是我们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律师了我们把道德放在了职业道德之前了,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司法的不严谨, 给这个案子留下来重多疑点。

颜某(湖南) 2012-03-11 23:44 88 楼

回复 66 楼

我很认同你的观点律师的天职是为当事人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宣传法律,这是律师行业存在社会的价值,

 

许某婷(湖南) 2012-03-12 00:19 89 楼

一起投毒案,历时五年,四次判死刑。这场生与死的拉锯大战,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我只想说现在的社会存在的一些恶习应许改善,律师只是做了他该做的事情,我们每个人或许也到了该反思的时候,这样的案例并非第一次,也绝非最后一次。彭宇撞人案、夏俊峰杀人案、念斌投毒案、药家鑫的“富二代”身份真相,当我们面对这样一边倒地舆论造势时,当我们由着某些失去良知道德底线的媒体操纵情绪时,是否该冷静下来试着谨慎面对,公正客观地看待,不要让自己被人利用了还不自知,做了一把杀人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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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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