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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庭审语言,避免对社会公众产生负面影响——

今晚报 记者 张海林

 

在张燕生看来,法官穿着法袍坐在法庭上就意味着神圣庄严。她曾在北京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当过15年法官,1994年离开法院后一直在刑事诉讼领域做律师,对于涉及司法礼仪的法庭场景颇有感触。

“我曾经遇到过开庭过程中找不到法官了,只听到法官的声音传出来,原来他蹲在审判台里侧,跟人打电话。” 现任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张燕生对记者讲起2004年她在某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亲历的情景,“此类明显不当的行为,包括我曾经还碰到过的法官把脚踹在审判桌上,喝酒以后在法庭上说醉话等,近两年的确是很少看到了。”

“这种转变,与近年来各级法院不断将规范司法礼仪作为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有一定关联。”张燕生说。

2012年2月1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并施行《贵州省人民法院文明司法礼仪指南》。这并非第一个省级高院发布的司法礼仪规范方面的文件。早在2006年,浙江省高院公布了《法官司法礼仪规范》,从法官职业形象、接访接诉等五方面对法官提出要求。此后,河南省高院也于2008年8月1日试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省高院外,各级人民法院也有相似司法礼仪规范文件。以河北省为例,2011年8月31日廊坊中级法院公布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成为该省首例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礼仪的规范文件。此前在2010年11月25日,河北省还成立了法院司法礼仪研究会,当时河北省高院院长高勇发表书面讲话说,“成立司法礼仪研究会,最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要以此为平台,在全省法院系统引导一种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风尚。”

业界一直有一种声音认为,司法礼仪对基层法院仍是奢侈品,但近来基层法院在司法礼仪建设方面却频频出招。去年底,河南洛宁县法院在新制定的《干警综合绩效评估办法》中,首次将规范着装、内务卫生、言行举止等司法礼仪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并由监察室负责对各部门的司法礼仪进行检查。今年2月,江苏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将2012年定位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年”,整肃司法礼仪是其中重要内容。3月底,四川开江法院组织开展评查活动,其中“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庭审语言,避免对社会公众产生负面影响”亦是评查法官的要求之一。

事实上,各地出台的司法礼仪规范并非“地方创新”,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做的进一步细化。

这些规范大致包括法官礼仪、庭审礼仪、接待礼仪及违法司法礼仪后的处理措施等方面,集中针对各种乱象,例如开庭时服装打扮不注意形象,耐不住烟瘾,坐在审判台上前俯后仰、跷二郎腿、随便进出、接听手机、耍威风、随意训斥当事人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此外在规范中往往还附有特别说明的“司法忌语”,如“你当法官还是我当法官;你懂法还是我懂法;你大还是我大;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听你的还是听我的”等“不当语句”。

“这些规定平时对法官培训时都提到过,有些细节没有规定的,我们也会很注意。比如双方当事人都来了,有一方的律师可能我认识,甚至是同学熟人,但当着当事人的面我是不能过去握手的。”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的高级法官李大元对记者说,他曾参加过多次关于举止言行、文化修养、法官规范、纪律要求等方面的讲座。

今晚报  http://newspaper.jwb.com.cn/jwb/html/2012-04/15/content_791426.htm

记者 张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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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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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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