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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同行:

   福建念斌投毒案自2006年7月中毒事件发生,已满6年。期间,福建省中、高级法院对念斌多次判处死刑。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福建高院对念斌的死刑裁定,发回重审。随后福建高院又撤销了福州中院的死刑判决,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然而,福州中院公然与最高人民法院对抗,在没有任何新事实、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于2011年11月24日再次判处念斌死刑。念斌不服提出上诉,福建高院在做了八个多月的准备之后,最近通知该案将于2012年8月底开庭。这次开庭将是各级法院对念斌案件的第八次审理。

   我们自2008年3月接手该案后,查阅了全部的案卷材料,会见了念斌,到案发地平潭实地走访,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拜访了法医、毒检、毒理、临床医学、疾病防控等领域的众多知名专家,确信这是一起冤案。因而,我们坚持为念斌做无罪辩护,将大量新证据以及氟乙酸盐毒性特征、中毒反映、毒物检验、毒源调查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提交法院;力陈各种证据之间的重大矛盾;揭露了侦查机关违法办案、以刑讯逼供手段非法取得的被告人口供的事实。然而,福建法院对律师的辩护和毒物专家的意见无动于衷,一次又一次地判处念斌死刑。念斌的生命危在旦夕,随时都有被错判、错杀的可能。福建高院这次开庭审理,将是又一次生与死的较量。

    念斌被错抓以来,念家的祖房被死者家属打砸毁损,全家流离失所,逃离在外;念斌的父亲焦虑成疾,抱恨死去;念斌的母亲原已身患胃癌,又因此案得了精神病,疯疯癫癫不知世事;念斌的哥哥患有严重的肝病无钱医治;念斌年幼的儿子也因此在内心留下了无法修复的心理创伤。念斌惟一健康的姐姐为了挽救弟弟、靠着一点微薄的收入四处奔走呼号,至今已债台高筑,经济十分拮据……。几年以来,我们亲眼目睹了念斌一家的遭遇,从2010年开始,我们一直在无偿地为念斌辩护。

    现在,念斌案件开庭在即,我们将如何让这条无辜和鲜活的生命免遭错杀?如何应对这一场即将开始的为无辜者争夺合法权益的战斗?虽然念斌的家人已无力支付律师费,但念斌的案件却需要更多律师的无私帮助;需要优秀的律师为本案献计献策,发挥律师团队的作用;需要更多的具有正义感和充满激情的律师加入到我们的团队中。为此我们决定成立“念斌投毒案辩护律师(智囊)团”,招募优秀的律师成为律师团的智囊成员,充分运用法律打好关键的这一仗。我们将携手共同挽救念斌年轻而无辜的生命,避免再次发生聂树斌那样的悲剧。我们和念斌及其家人在此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欢迎你们踊跃报名!

      我们为你们设立的报名专用邮箱nianbinanlvshituan@126.com,联系电话是(010)85590811。报名请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欢迎转载本文。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

                                                      张燕生律师 公孙雪律师

                                                         2012年8月8日

 

 

  附:案情简介及有关媒体报道资料

 

念斌案情简介

    福建省平潭县沃前镇沃前村,丁云虾向房东陈炎娇租赁了一个临街店铺,开食杂店。丁云虾和陈炎娇两人的丈夫几年前均在海难中丧生,因此同病相怜,关系不错,两家人经常在一起搭伙吃饭。念斌也租赁了陈炎娇的店铺开食杂店,与丁云虾的店铺相邻。

2006年7月27日中午,丁云虾的公公俞兆发送来一斤多小鱿鱼和杂鱼,这是他从购买的十几箩筐鱼饲料中拣出来的,看上去还比较新鲜。他用一个塑料袋装着送过来,在门口把这些小鱼交给了丁云虾的小儿子俞涵。俞涵将小鱼从门口拎进去。房东陈炎娇帮助丁云虾将鱿鱼洗净,放进铁锅里,用水将鱿鱼焯熟捞出,放在一个碗里,用一个白色的碟子盖上。然后,她又将杂鱼洗净,用水和酱油等调料煮好。

    午后,陈炎娇的女儿来到厨房,帮助丁家将焯好的鱿鱼切成小块,放进铁锅里,加上青椒、红辣椒爆炒。丁云虾和陈炎娇各自给自家煮了稀饭。丁云虾煮的是白稀饭,陈炎娇煮的是地瓜稀饭。

傍晚六点,丁、陈两家5口人一起吃晚饭,陈家人吃自家的地瓜稀饭,丁家人吃白米稀饭。5个人(丁家的3个孩子、陈炎娇母女2人)共同吃了鱿鱼和杂鱼,丁云虾最后一个进屋吃饭,当时鱿鱼已经被吃光,所以丁云虾只喝了自家的白米稀饭和杂鱼,没有吃到鱿鱼。

    晚上八九点钟,吃鱿鱼的5个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丁云虾没有吃鱿鱼,吃了白米稀饭和杂鱼,没有出现任何中毒症状。

   7月28日凌晨5时,丁云虾的大儿子和女儿因中毒严重不治身亡遂报案。6时许,公安机关即进入现场开始现场勘查,并于当日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其后公安人员对丁云虾、丁云虾的小儿子(6岁)、陈炎娇母女、念斌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近10人进行调查,并丁家的厨房里进行大规模勘查检验,将铁锅、水壶、高压锅、碗碟、剩余的杂鱼等共计150多件物品带走检验,连地面上的尘土也被扫起来送去化验。随之,从死者的呕吐物、血液、尿液中发现了致命的氟乙酸盐成分。

    此案被列为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8月1日即案发6天后,警方出具了对念斌的食杂店通往天井的“门把”进行检验的分析意见书,得出门把上“倾向于”存在氟乙酸盐鼠药的结论,念斌被圈为嫌疑人被抓捕。

   念斌供述自己百般解释办案人员都不信,他们对念斌进行刑讯逼供将他双手吊起来(脚尖勉强点地),用书垫在他的肋骨上,再用锤子敲打,肋骨间被用竹片挑;并称只要他承认的话只判三年;后又威胁将其妻子一起抓来……他在痛苦不堪的情况下被迫承认自己向丁云虾家的水壶里投放了鼠药。

  念斌招供了,审讯案件的侦查人员因破获了省厅督办大案,立功了,领取了奖金。

   2007年2月,福州市检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公诉的主要内容是:7月26日晚上,念斌在其食杂店中,看到一个要到他店中买烟的顾客被相邻食杂店店主丁云虾招呼过去,就对丁云虾怀恨在心。在27日凌晨1时左右,他将一包含有氟乙酸盐成分的鼠药倒入“娃哈哈”矿泉水溶解后,倒入丁云虾的水壶中。丁陈两家用水壶的水做了稀饭、青椒炒鱿鱼、煮杂鱼饭菜后食用发生中毒。

  2008年2月1日,念斌被福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念斌上诉。

  2008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9年6月29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2010年4月12日,福建省高院下达裁定,维持一审对念斌的死刑判决,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死刑,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但福建省高级法院直至2011年4月才向念斌宣布该裁定。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又将该案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以原有证据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念斌不服判决再次提出上诉。案件移送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至今已8个月,近期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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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8a21a1c10100y4rd.html《念斌案死刑复核后第一审辩护意见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a21a1c1010113v9.html《念斌第四次被判决死刑的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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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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