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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财新《中国改革》读书会在京举行

陈有西  何兵

谈体制内“健康力量”及司法改革

 

财新传媒集团《中国改革》杂志2012年10月号首发

 

    2012年9月14日,财新《中国改革》第二期读书会举行,本期读书的主题是“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本期读书会邀请了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到现场与读者交流,并向读者推荐了阅读书目。财新传媒编委、财新《中国改革》执行总编辑张剑荆主持本届读书会。

    张剑荆在介绍《中国改革》杂志时说:《中国改革》由邓小平题写刊名,各个领域的改革家们对《中国改革》这本杂志寄托了非常高的期望,这本杂志已成为关注中国改革的人的精神家园。

   读书会现场提问踊跃,嘉宾发言深刻、幽默,气氛热烈。在此,我们把两位嘉宾的部分发言整理发表,供读者、网友参阅。

 

陈有西:我不是投降派,不是宋江

(以下为陈有西发言摘要)

 

    我在体制内干了16年,提拔得也非常快,在现在的大学生眼里,我的仕途是非常顺利的,完全可以干下去。辞职下海的时候,我已经当了8年的处级干部。

    理论和实务两条线我都干过,也出了十多本书。总体上讲,国家的命运安排了我的命运。在我职业生涯的前面16年,基本是组织在安排我走什么样的路;16年以后,我选择了自己安排自己的命运,当然我就往下走,最后成了一个平民,什么职务都没有的老百姓。

     走出体制以后,我得到了三大自由:

     第一,做律师以后得到了思想的自由。我能够在各种场合表达自己的一些思想,包括写文章、上微博、参加演讲等,如果现在在体制内当个高院院长,我不可能这样说话;同时,我的影响力不可能这么大。

     第二,我争得了时间的自由。现在,我可以在全国接大案,可以为李庄去辩护,我也可以拒绝办理任何一个案子。以前都是处长、厅长安排我的日程,现在都是我自己安排我的日程,哪儿去都可以。

     第三,我有了经济的自由。我从政时的座右铭,是“当官不要钱、要钱不当官”。所以我在非常重要的岗位干了16年,离开体制的时候家里只有2000块存款,我的儿子读一个重点小学交4000块择校费,我交不出去。但单位预借了500元出差费,才填上。当时我担任秘书岗位,跟任何人都不交往,所以就2000块钱。但现在通过十几年的奋斗,我的资产能够让儿子出国留学,我能够买起别墅,这是我从政得不到的。

    选择这样的人生道路,特别是16年以后我突然选择走出来,完全是自己的安排,当时很多领导挽留我不要走。我如果在体制内,当然我的社会功能作用可能会更大。在体制内有体制内的好处,出来有出来的好处。

     我想谈谈贵阳“小河案”。我觉得体制内的健康力量是绝对存在的。我提出这个体制性的健康力量,不是说里面所有都是好的,里面有坏蛋,怎么让正气上升?这才是我们要思考的,绝对不是为了讨好体制说漂亮话。

    从广西“北海案”到贵阳“小河案”,乃至“李庄案”,我跟我们律师的共同点多于分歧点。在“小河案”当中,何兵教授是第四被告的辩护人,我是第二被告的辩护人,在一个辩护席上一起就坐了好多天。

    确实,“小河案”的律师团当中都是中国非常可贵的群体,有担当、有思考,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像周泽、杨金柱等,有很多优秀的人。中国23万律师,冲到前面的,目前全国也就二三十个人,这是非常可贵的。

    总体上讲,这些律师团队里的同行,90%以上是有共同点的,理念一样,无论大家有什么争论,这都很正常。

    我今天是第一次谈“小河案”。绝大多数律师的想法不是我们这20几个律师的想法,但不能说没出来的律师,是没有担当、没有思考的,他们的思考可能比我们更深。

     贵阳“小河案”里面也有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即使现在被骂得最厉害的法官,也有他可贵的精神,最高法院、司法部到现场去看的领导,他们也有很多可贵的坚守。为了那些被告人能得到相对合理的判决,他们所起的作用不会比我们在法院辩护的律师小,因为他们在法院不能说话,他们的工作是默默无闻的。

    有人说我是投降派,我是宋江,如果是这样,我16年前就不用出来了,我等着就能提到高级干部了,干嘛出来呢?所以,这里面有大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但尽管如此,我们所有的分歧都不代表律师产生了分裂,律师有些对信息还不了解,有些是思维的模式还不一样,也许我在公检法干了16年,更能够理解他们的一些难处。

 

陈有西荐书: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点评:明朝的灭亡,黄仁宇的观念从万历十五年开始,那时候万历皇朝是非常兴盛的,国家还是很强大的,但里面有一些体制管理的深层问题已经发生了。这本书并不厚,很薄,我认认真真的看了两遍,应该说这本书是精读的。

高华:《在历史的风陵渡口》

点评:高华是争议比较大的学者,他教会了我们独立的思考,也就是我们中国当代史、近代史,国共两党的斗争,以及现在知识分子的境遇,等等,从他的书里面能够得到很多启发,所以这个书很值得一看。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评:很多现在引用的法律原则是从他这里出来的,社会契约的精神,所以大家可以追寻到法理学、宪政,在这里可以找到很多思想。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

点评:贺卫方近年演讲、讲学非常活跃,国外的大学也请他讲学,在国内很多大学里面他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贺卫方教授主要是比较法学、思想、法理,特别是他敢于把书本里的法学放到整个中国现实社会上去思考。虽然贺卫方教授的年纪不是最大,但他的思想深度和对中国法制进步的冲击力,应该说至少是国内学者里面前十位的,大家也可以好好读。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评:传承西方比较经典的法律思想,都值得大家一看。

大陆版《中国国民党党史》上下卷

点评:为什么最后国民党会失败?研究的非常细,很多是原始材料放进去的,这会告诉你真实的历史。

 

何兵:律师与法官唇亡齿寒

(以下为何兵发言摘要)

 

    就中国的法制改革来讲,这十年来,法律制定了很多,但执法水平下降了,一个最典型的指标就是上访,一个社会有那么的人在上访,说明这个社会的秩序出了问题,肯定是我们的法律没有得到准确执行。

    客观来说,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我认为我们这些年是有失误的。法院是干什么的?法院就是执行法律的,所以对于法院来说只有一个“至上”,那就是法律“至上”。我曾经在有些体制内的高层研讨会上,很明确地告诉他们,准确地执行了法律,就是完成了党的事业,就是完成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不要将这些东西分开。所以法律才是最高的政治和政策,破坏了法律就是破坏了最高的政治和政策。怎么会没有这么一个清醒的认识呢?所以说,指导思想上出了偏差。

    第二,在我们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混乱。前些年强调法院和法官的职业化,就是说由职业法官们来审理案子,今天很多人怀念那个时代,但反过来看,那个时代也存在很多问题。后来又提出司法的人民性问题,本身我对此是比较赞成的,但在实际过程中又被地方变成了所谓司法的党性。而我们有些地方党的干部,正如我所说的,没有理解“准确地执行法律就是准确的做好党的事业”。

   就我个人所亲身经历的一些案子来看,有许多已经是没有底线的,包括贵阳“小河案”。我还得跟陈有西律师争辩一下,你说某个审判长在里面哭,你就看见了体制里的健康力量,但有些案子你是亲身参加的,刑讯逼供被告、证人,一个起诉书前言不搭后语,几十个律师公开辩护,竟然还要得出那样的判决,然后你还说我们要对他表示理解?我觉得,同情和理解都得有个前提,就是原则不能退让!

   我也不赞成陈有西律师所说的,有些东西我们不能公开地说,用其他方式表达。我有个一贯的想法,正义的事业必须公开进行!为什么我们从事那些正义的事业要潜行,而邪恶可以公行?这个问题需要很好好地反思。

    律师里面有健康力量,但我们同时也必须承认,律师队伍里面也有很多不健康力量,这些不健康的律师和不健康的法官勾结在一起,把我们的国家领上另一个道路,这必须要承认。当然,这里根本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律师制度问题。

    有人问我,一百来年什么律师制度是最好的?我感觉好象最好的时期是不是北洋时期?现在越来越多的律师站出来说话,我相信律师这支队伍是稳健的、推进民主和法治的力量,因为律师以法治为生存土壤,没有法治,律师活不下去。所以我相信,这种力量是值得我们执政党好好的认识的。

    有人说律师是体制的不稳定力量,那得看你想稳定什么,要想稳定一种腐败、不公平的秩序,那你看到律师是个不稳定力量,但如果你的未来是走向公平和正义,我相信律师应当成为一种稳定的力量。

    当然,目前中国律师力量比较弱。我们这些年司法改革研究比较多的是研究法院、研究检察院,很少研究律师这个队伍,动用律师这个力量。大家想司法是个天平,如果说律师这个秤砣特别弱的话,一定会失衡。所以,必须让律师们组织起来。为什么?因为法院、检察都是一个组织在工作,而我们律师都是散兵游勇,力量不能组织起来,无法抗衡。我要提醒法院、法官,律师和你们是唇齿相依,唇亡则齿寒。

 

何兵荐书:

《贞观政要》(吴兢编)

点评:这本书主要记录了唐太宗和他的大臣们之间对话,如何治理这个国家,实现天下大治,以及一些大臣给唐太宗的奏折和唐太宗的答复,我觉得这是中国智慧的集大成者。比如关于人才的问题,当时编制大概1200多官员。唐太宗说,官员宜精不宜多,多的官员是画饼不能充饥,结果就把编制从1000多压到700多。唐太宗说过一句话,从今以后唱歌比较好的、乐器演奏比较好的人,就给他们些钱就完了,千万不能送给他们官衔,以免让世人感到耻辱。

唐太宗这个人长得比较威严,他知道自己长得比较凶,所以每次来了人就故意放松自己的表情,非常温柔地说话,以便人家去觐见。有个人讲错了,唐太宗就发火,结果有人说皇上你这话不能说,即使错了也不能说他,如果这样就不会有人敢批评你。唐太宗说你说得对,立马就给这个人发了几匹布奖励他,这就是唐太宗对待批评的态度。所以,唐太宗绝对不可能搞跨省追捕。

所以,这本书值得我们所有的人反复阅读。

《旧制度与大革命》(托克维尔著)

点评:我和我的学生花了半年时间读了这本书。大知道托克维尔还是很有预见性的。革命的特点是短时期内砸出一个大秩序,但通常不可能短时间内建立一种新秩序,所以最终这个社会还是陷入往复和循环,所以这本书非常值得看。法国大革命之前就非常喜欢修路,而且路是直的,不能是弯的。他还有个让我非常悲观的预言,假如一个国家经过了长期的集权统治,而这个国家想援引美国式的制度,其结果一定会更加的专制和暴政。我看得很吃惊,他还有一句话,只有在亚洲可能可以找到类似的国家。

而且托克维尔还有个特点,他的语言及其幽默,他的另一本书《论美国的民主》,值得反复阅读。

《法律的正当程序》(丹宁)

点评:丹宁的书是我的床头书。第一,文字很好,第二,按照网络语言来说,就是“别在那装逼”,实际事儿就那么简单,所以大智应该是若愚的。我经常跟我的学生说,作为法律人,可能你要把一半的时间放在你语言的训练上,无论我们是出庭也好,还是我们写辩护词也好,还是我们跟人谈判也好,还是我们交往朋友也好,都是通过我们的语言,所以语言一定要简洁而有力,实际上简洁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比如,“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铭记在所有人心中。丹宁每隔几年就要看一遍莎士比亚,在这样的文学书里面,完全可以滋养个人的心灵。所以对于一个好法官来说,法条如何娴熟并不是他的水平,尤其在互联网时代,说实在话那东西百度一下就行。

    (以上发言摘录未经本人审阅)

(财新记者 岳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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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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