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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6日我通过《法制周末》给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写了一封公开信,反映了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室非常紧张,导致律师为“抢”一间会见室,常常会争得面红耳赤。公开信被《法治周末》发表在头条。福州市看守所会见室紧张的局面被揭开了,我内心有一种畅快感,但同时也忐忑不安,不知在福州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看守所乃至公安局是否会对我的公开信产生反感?

10月18日下午,我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念斌,结束后对他们提出说我想见见所长。主要是我想听听看守所对我公开信的意见,毕竟我公开揭了人家的短儿,从礼节上我也应该主动去打个照面。接待的警察欣然接受,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几乎人人知道我写公开信的这码事。警官弯腰刷卡打开铁门,带着我顺着“咚咚”做响的简易楼梯上了三楼。所长外出不在,一位姓张的教导员接待了我。

听到我就是张燕生,教导员马上微笑起来:“你反映的都是实情,我们看守所会见室紧张的问题已经很多年了,但多年以来想了很多的办法也很难解决,这次你写了公开信,省厅领导和市局领导都非常重视,不是你歉意,而应该是我们感谢你才对。”

通过交谈得知,福州市看守所建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当时设计关押人员的最大容量是1000人,而现在关押人员已经超过一倍。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根本没有律师会见室。现在使用的律师会见室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的预审小楼,主要是给警察审讯使用。八十年代以后,我们国家建立了律师制度,看守所从警察审讯室中分出了四间作为律师会见室,前两年,公安部发出禁止侦查机关在二楼审讯的通知,预审小楼二层审讯室全部被取消。就在看守所在押人员增加了一倍的情况下,预审小楼的房间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一半,律师会见室本来就不够用,又割出一间做审讯室,使得警察审讯和律师会见室不够用的矛盾一下子激化。市局和看守所为此曾多方想办法都未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由于审讯、会见室的紧张,不光是律师为抢一间会见室打架,就连警察也常常为一间审讯室打得不可开交。有一次来自两个单位的预审人员为了“抢”一间审讯室吵起架来,互不相让差点动手,看守所不得不出面调停,给他们评判这间审讯室到底该谁使用。张教导员提起这些事来,不由得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你说该谁用呢?都是为了办案,起大早赶来都想早些完成工作。”

教导员告诉我,公开信发表后,省厅领导和市局领导都非常重视,层层领导做了批示,立刻派员前来调研,查看现场,多次召开座谈会亲自倾听办案人员和律师的意见。经过多方实地调研和协调,现在扩容的经费和场地问题都已经初步确定,准备在现在的小楼南侧新建一栋独立的审讯房屋,将审讯室和律师会见室分开,现有小楼的十多间房屋全部归律师当作会见室使用,这样一来,所有的矛盾就能得到缓解了。

在领导调研的同时,看守所也积极行动起来,他们已经正式对外公布,他们将集中人力在星期六加班,上午接待律师会见,小楼的十多间房屋全部由律师使用,下午接待公检法机关人员,十多间房屋全部用于接待公检法人员,以此缓解当前房屋尚不能马上增加的矛盾。

实事求是说,福州市公安局和看守所对待我写的公开信的积极态度是我没有想到的,写信时我的心态更多的是宣泄,并不相信能真的解决问题。但实际上,公开信还是起到了解决问题的作用。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出来之后,我离开福建又到了广东,这些天以来一直在路上奔波没有上网对看守所给我回复的情况不知道。今天突然有一个律师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在网上可以查到10月19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给我的回信。

我回到宾馆赶紧上网查看,果然他们给我写了回信。信的开头是“张燕生律师:2012年8月16日《法制周末》刊登了您的公开信,我所已及时拜读。对信中反映律师会见室少,造成会见不便等问题,我们在此深表歉意,敬请您和律师界的朋友们谅解。”在信里他们告诉我他们看到我公开信以后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并说“律师的工作和我们的工作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在法律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律师会见最大的便利和最高效、最优质的服务,是我所民警不断进取的目标。”我很感慨,公安机关与律师并不都是对立的,两者之间更多是需要理解。律师们能以善意更多的向公检法机关提出问题,而公检法机关的领导层能更多的体会和解决实际困难,大家都以这样的态度相处,还能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呢?

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致张燕生律师的回信http://www.legaldaily.com.cn/Political_work/content/2012-10/19/content_3915743.htm?node=35810

张燕生2012年10月21日写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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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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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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