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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认命运、不忍冤屈、不服输、不认头的精神很令我敬佩。我身边的冤狱比比皆是,看着他们仰天长啸的悲鸣,我心中无不充满着苦痛……

 

他从邮局走出,手里紧紧捏着第9595封申诉信的邮寄凭条,望着茫茫申诉之路,心中说不出的滋味。

到今天为止,近十年的时间里,他共向法院、检察院、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发出申诉信9595封。自从2003109日他接到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裁定书之日起,他便开始日复一日的向有关部门申诉,尽管在监狱内申诉就要被认定为“不认罪”,不能获得减刑或假释,为了伸冤他宁可坐牢也绝不放弃申诉,结果他足足蹲满了四年的牢狱,刑期一天没少,申诉也一天没停。出狱后,他依然锲而不舍地申诉,虽如万丈深渊看不到底,投出的申诉信有如“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但他依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写申诉,连节假日也一天没有间断。9595封申诉信,件件都有凭据,如果把这9595封申诉信一封封摞起来,已经有几人多高了。

他就是张行,曾经的中纪委干部。

20021216日他被西城区检察院以“泄密”罪起诉到西城区人民法院。我和张旗律师担任了他的辩护人。在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后,我和张旗决定给他做无罪辩护。最终,西城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张行不构成“泄密”罪,但却没有宣告张行无罪,而是匪夷所思地给他定了“受贿”罪的罪名,该罪名检察院没有起诉,控辩双方没有在法庭上向张行发问,张行也没有对该事实进行陈述和说明,双方更无质证和辩论,法院便自行定下了这个罪名,并以该罪给张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行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这样一个程序违法、实体证据不充分的案件也竟然没有开庭,只做书面审理,并匆忙维持原判。

十年以来,张行没有停止申诉。他不认命运、不忍冤屈、不服输、不认头的精神很令我敬佩。我身边的冤狱比比皆是,看着他们仰天长啸的悲鸣,我心中无不充满着苦痛,为冤屈者之多,为冤屈者申诉如此之难难于上青天唏嘘。在公权力面前,普通公民常常是如此的弱小无力,我唯一能帮助他们的,便是鼓励他们不要放弃。鸡被人放在菜板上宰割,鸡也要挣扎,更何况是人呢?我们不能没有声音,自己不抗争永远不会有人替你抗争,也许这是公民唯一能做的事情,但一定不要小看这一点,每个个体是弱小的,但汇聚起来就会变得强大,一滴水虽小可以汇聚成汪洋大海。相信我们每一个人的抗争和呐喊一定会埋葬不公。

祝愿张行申诉成功。

 

附张行致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信兼第9595次依法提请复查冤案的申诉与控告书

中纪委监察部案件审理室并请呈送王岐山书记、赵洪祝、黄树贤、李玉赋、吴玉良副书记以及委部诸位领导:

我因错案捆锁至今已脱离组织十三年。依照《行政监察法》之有关规定,我投送给贵室的控告与申诉书已9500余封,却一直没有启动法定的复查程序。这比经济上的窘迫更令人愤懑,毕竟我曾在这个机关服务了12年。

尽管如此不尽人意,我曾对机关党委的同志当面申明,对于此事我是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做。我在用亲身实践找寻一条路子:在社会转型的复杂时期,一个公民在依照体制内的方法寻求公平而不得的时候,如果坚持不托关系走“后门”,也不采用其它一些极端的方式,他还能否寻找到公平与正义?我认为兹事体大,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对国家、对党的信任问题。我认为,在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中应该找到这样一条路子,并能走通。如果历尽艰难,仍寻找不到,则说明:不管是否愿意承认,当下的体制机制还有世态良知已经出现了很大的毛病,它可能致使贿赂公行,它可能会将一些良善百姓逼上梁山,它可能会偏离依法治国的轨道,实现和谐社会则是一句空话。

因此,每天我就是在申诉和控告之投送信件中度过。因为我相信组织上总有一天会为我复伸冤,我坚定不移的相信这一天肯定会到来。国家和社会都在进步,向着法治国家迈进,我不屈不挠地精神终会成正果。近日,ZYF女士由于长期受到良知的煎熬,千方百计找我联系,说明事实真相,表示忏悔,同时表示愿意出庭作证——这是宗冤假错案。故将此信附后,并期待以此唤醒一直沉睡的法定程序。

    据此,依照《行政监察法》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明确规定,我们第9595次提请复查本案,同时再次控告刘丽英女士非法拘禁、以权压法和伪证等问题,请依法依纪查处,敬祈回复。此致

                                张行、王翎

                              20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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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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