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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律师的这篇博客,悲愤极致!八年以来,念斌的案件越查越清,现在早已水落石出,所谓念斌投毒案,不过是福建公安机关人造的假案,他们构造的证据体系早已在事实面前全面崩塌,然而,福建的司法机关某些掌权人为了自己的顶戴花翎,仍然在死顶,他们宁可牺牲无辜的生命,也不肯无罪释放念斌。福建的司法,你们还有公正吗?还有良知吗?你们还配坐在国徽下击打法槌吗?如果你们没有能力,请尽快下岗,不要让无辜者成为你们无能的牺牲品

 

 


 世有乱人而无乱法!


尊敬的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

 

      不是我喜欢给你写信,是因为没办法,念斌的案子卡在福建省的政法委,我没办法。

 

     念斌涉嫌投毒案,福建高院认为存疑,发回重审过,最高院认为有疑点,发回重审过,福建高院去年开了整整三天四夜,每天晚上都审到10点钟,十几个警察、鉴定人、毒物专家出庭,案情已经非常清楚,念斌无罪的证据都已经达到了毫无合理怀疑了,但,正义迟迟不来,福建高院共向律师出示了四份最高法院的同意延迟三个月的函,念斌也已经在看守所关了7年,其中六年是脚链手铐,生不如死。

 

      虽然庭审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我依然记得庭审中,检方的王牌证据,念斌第一次审讯认罪录像,突然被出庭的警察承认,这其中有一个多小时的空白,是剪接的,而警方之前向法庭提交的公安部的鉴定,说,这个认罪录像是没有剪接的。出庭作证的警察之前并没有承认这一点,是在他无法回答辩护人的提问,问他为什么在念斌还没有说自己用什么工具投毒时,警察已经知道并告诉他用矿泉水瓶投毒,警察无奈才回答说,录像中间有一个多小时的空白。而这一个多小时的录像空白,也和念斌多年之前说,且一直在说,自己被刑讯的时间吻合。警方的伪证被证实,但没有任何警察受到惩处,这官法伪证罪,就是只对着李庄这样的律师吗?

 

 

    我依然记得,警察承认念斌说的,在审讯过程中咬舌自尽,但居然给出一个说明说,念斌是在警察给他做政治思想工作时,他咬舌自尽。让我想起杭州萧山被平反的冤案中,也出现了犯罪嫌疑人因受不了刑讯而咬舌。但杭州最后是真凶出现才平反,我们的司法难道真要出现奇迹才能平反?

 

    我依然记得,所谓念斌投毒的水壶,不知道是何时冒出来的。之前的现场勘验报告中,案发第一天就收集了水壶,但并没有说其中有水。等刑讯念斌得到口供之后,警方说,水壶并没有提取,而过了十二天后再去现场收集水壶,且并没有按照公安部的规则,有见证人等情况下,警察自己作了一个说明,说现场水壶中水太多,用几个新买的矿泉水瓶装水去福州鉴定,而送鉴定时间,又多次自相矛盾。如此草率,如此荒唐,用草芥人命,恐怕不会过。

 

     我依然记得,在决定毒物性质的质谱图,警方一直藏了6年多不肯出示,一直到最后一次开庭前才出具,我认为也是福建省高院的功劳,这些质谱图,出现了鉴定人代为签名,出现了鉴定过程不按照规定进行,出现了样品污染检验物的极大可能,就是说,检验结果实际上就是检验人员自己放进去的毒物样品。还出现了检材是88日送的,但检验报告却是731日出具的情况。也出现了鉴定机构本身违背公安部的规定,没有资质的问题。

 

     我依然记得,该案中曾经出现了第二个邻居X,家里有老鼠药,但现在这些毒物都查无去处,此人在警察第一次询问时就晕倒,过了就好,而之前从无此病。念斌家无一丝毒药。难道就因为此人的亲属是县里领导?我相信人命关天,警察不会如此包庇,但,对此人家里的鼠药的化验,极可能存在问题。

 

  我依然记得,既然说念斌投毒在白粥中,但同样喝粥的一个人死者母亲却毫无中毒反应,按照专家的说法,这个毒物,哪怕只有丝毫一点,就会有中毒反应,但此人在医院的病历却没有丝毫中毒反应。这种天大的漏洞,难道还不说明本案是冤案吗?

 

   我想我不需要多列举,在我的《一点狐疑,七年冤狱》的辩护词中有详细的说明,如果有谁能详细看这三天四夜的庭审,完全可以得出结论,指控念斌犯罪的证据,没有一个是有力的,相反,认为念斌不构成犯罪的证据,已经证明有伪造的,一个警察翁其峰,甚至同时出现在五份笔录中,这种荒唐也就算了,但警方所有的关键证据,如审讯录像,如勘验报告,如化验报告,都被证明是非法的。但我知道,没有一个领导有时间会去看三天四夜的录像,都是听汇报,而下面的汇报,就一定会有水分。

 

     这样的案子,福建高院仍一次次地延期,以我对三位法官的判断,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水平,并不低,他们的内心会有确认,福建高院不敢宣布无罪,一方面是有受害者家属的压力,他们在庭审几天中围攻律师,我相信是福建警方纵容他们攻击律师,给法院以压力,因为在福州中院的门口,几乎是法外之地,对方甚至跳到我坐的车的引擎盖上,拍打玻璃,要不是我关车门及时,已经被殴打。我不怪他们,但怪福建的警察,太恶毒。

 

     另一方面,据我了解,是福建省政法委在杯葛此案的平反,因为福建省几级公安机关一直是念斌冤案的主要制造者和推手,福州警方是始作俑者,他们因为怀疑念斌而刑讯,因为刑讯之后发现没有证据而涉嫌伪造证据(水壶里的毒水,极可能是警方自己投毒的,只有这种假设,才能解释所有的疑点,只能说,这是这个案子的钥匙),因为伪造证据而不敢平反此案,因为要事后追责。福建省二级检察机关,也是此案的积极帮凶,他们现在也是屁股决定脑袋,完全不顾,他们是国家的检察机关,要代表国家执法平之如水,他们在福建省政法委的势力明显大过法院,而且,他们现在可以对外把球踢给法院,对内又用各种手段牵制法院。

 

      所以,当我对念斌家属做工作时,让他们宽容法院的难处,他们难以相信,因为在法律上,现在法院是独立审判,就和一个浙江检察官的说法,冤案是法院判的,不管我们检察院诉什么,最终都是他们判的。

 

     这一切,都是我给你写信的原因,我一直不想写,这种信其实和法治理念是矛盾的,但现实很残酷,毕竟我们国家并没有建成法治国家,政法委、纪委干涉(或者说协调)司法机关是家常便饭,在宁波某法院,甚至连纪委涉嫌刑讯的细节都不能讲,一群法律人,在这种情形下,噤若寒蝉,我当时说,这是法律人的耻辱。但这是现实,在福建省这种情形下,我作为念斌的辩护人,我能做些什么?

 

    我只能说,我在庭审中是尽力了,你可以派人去看录像;我在庭外,我是克制的,我很少批评对此案法官、检察官;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攻击,我是理解的。在一次又一次的延期面前,在念斌连母亲死前也无缘见一面,在警方可以做致命的伪证而不被追究,这些巨大不公面前,我只能给你写信,非我之罪,我只能因循这个体制的规则。

 

    我期盼你,要么你让福建省政法委不要干涉福建高院,我知道这不可能,这等于是废了政法委的功能,我只能请求你,从北京派一个调查组下去,和晚清一样,如果不是北京派人去浙江,杨乃武和小白菜案是不可能昭雪的,这就是地方诸侯权力结构决定的。

 

    中央政法委、最高院、最高院说了多少次、多少字的疑罪从无,重证据,不办冤案,让审判者担当负责,但在念斌案中,这些全部都如掌心化雪,消逝无踪。我满心的忿恨,无从着力,难道,我们连晚清都不如吗?

 

      冤枉无辜是要六月飞雪的,我国六经之一《尚书》就说,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我国的法律对死刑的证据和要求都极高,福建高院的庭审程序也严格按照了法律,《三国志》说,世有乱人而无乱法。现在的问题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法的问题。如果执政者要取信于民,请兑现你们的话,实际上也请兑现你们的法!

 

                             谢谢您!

 

                                                   念斌的辩护律师:斯伟江

                                                         20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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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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