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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顶风做案”再现市场,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而与毒奶粉有关的毒奶粉敲诈案也悄然避开风头匆匆结案,这其中到底有何隐情?

郭利因女儿吃了施恩毒奶粉出现了三聚氰胺中毒症状,遂开始了向施恩公司的艰难索赔,并揭开了施恩公司假洋鬼子的身份,施恩公司被迫向公众道歉。但不久,施恩公司便设套举报郭利“敲诈勒索”犯罪。2010年1月12日潮安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

郭利对一审判决极其不服,坚决提出上诉,潮安县法院于2010年1月25日将郭利上诉案材料送交潮州市中院,就在这期间,三聚氰胺奶粉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1月31日全国开始了清剿毒奶粉战役,随后在潮安县再次发现了毒奶粉。

郭利被判以毒奶粉敲诈施恩、雅士利公司的案件,于1月25日到达潮州市中院第二审。该案卷宗材料多达9册,录音文件长达数十个小时,整理的录音文档将近30万字,二审法官看(听)完这些案卷材料还要去潮州提审郭利,与郭利谈话,看清楚、弄明白整个案件情况,然后合议庭合议、向领导汇报、书写、审批、制作判决书、这一系列的工作下来,究竟需要多少时间?谁心里都有一杆秤。而从26日潮州市法院承办法官开始阅卷起算,到宣判仅仅用了8个工作日!潮州市法院为什么如此匆匆结案?

二审法院的主审法官也姓郭,这位郭法官在宣判前与郭利进行了一次“谈话”。郭利在上诉时已经委托律师继续为其第二审辩护,而二审法院却偏偏不谈郭利委托律师辩护的话题。当我们向这位郭法官询问为什么不向郭利交待他的辩护权利时,郭法官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二审法院如此悄无声息的匆匆结案到底怕什么?难道是害怕在这围剿毒奶粉声浪中把人们的视线再次引到施恩头上?郭利通过律师辩护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法院比谁都懂,为什么偏偏不保护郭利这个法定的权利?二审法院是不是怕郭利有律师辩护,增加媒体曝光的机会,赶紧匆匆结案省去好多麻烦呢?

毒奶粉再现与施恩、雅士利有没有关系我们不知道。但我想说的是,不要忘记,郭利确实是一个弱小人物,一个没钱没权的个体,施恩公司确实是一个大企业,一个财大气粗能傍“权力”的大企业。但郭利是一个消费者,施恩是一个对消费者负有责任和义务的企业,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使司法权的机构。如果生产消费品的企业漠视,甚至打压、迫害消费者,而某些权力机构又去充当这些企业工具的时候,——不要忘记,消费者是水,企业是舟,水可载舟,也可覆舟!滥用人民赋予权利的人也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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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燕生

2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也是“纯律师”。 做“纯律师”很快乐。把全部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个案件上,让当事人满意;崇高的目标是让自己的案子做到极致,做到全国一流;崇高的理念是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让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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